澤璟制藥: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蘇州澤璟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續督導工作現場檢查報告
時間:2021年04月30日 01:26:18 中財網
原標題:澤璟制藥: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蘇州澤璟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續督導工作現場檢查報告

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
關于蘇州澤璟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
2021 年度持續督導工作現場檢查報告
根據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》等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中國國
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保薦機構”、“中金公司”)作為正在履行蘇州澤
璟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澤璟制藥”、“公司”)持續督導工作的保薦
機構,對公司 2021 年 1 月 23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間(以下簡稱“本持續督導期
間”)的規范運作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,現就現場檢查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:
一、本次現場檢查的基本情況
(一)保薦機構: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
(二)保薦代表人:沈俊、賈義真
(三)現場檢查時間:2021 年 4月 13 日
(四)現場檢查人員:趙冀、沈俊、劉亦軒
(五)現場檢查內容: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、信息披露、獨立性、與關聯方的資
金往來、募集資金使用情況、關聯交易、對外擔保、重大對外投資及公司經營狀況
等。
(六)現場檢查手段:對公司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及有關人員進行訪談;
查閱并取得公司公告、公司治理文件、重大合同、公司定期報告等文件;查閱并取得
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憑證、募集資金專戶銀行對賬單等資料;查閱并取得公司持續督導
期間召開的歷次三會文件;查閱并取得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關內控制度文件;核查公
司持續督導期間發生的關聯交易、對外擔保與對外投資情況;查看公司主要經營、管
理場所。
二、現場檢查的具體事項及意見
(一)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情況
現場檢查人員查閱了澤璟制藥的公司章程、三會議事規則、信息披露制度、內部
審計制度、對外投資管理制度等文件,收集了股東大會、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會議通
知、決議和記錄等資料,對三會運作情況進行了核查,并對部分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
理人員進行了訪談。
經核查,保薦機構認為:本持續督導期內,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備、合
規,相關制度得到有效執行,公司董事、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能夠按照有關規定的要
求履行責任,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執行。
(二)信息披露情況
現場檢查人員查閱了公司治理文件及相關會議紀要,并通過與指定網絡披露的相
關信息進行對比和分析。
經核查,保薦機構認為:本持續督導期內,公司真實、準確、完整地履行了信息
披露義務,信息披露不存在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。
(三)獨立性以及與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
現場檢查人員核查了公司與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的交易及資金往
來情況。
經核查,保薦機構認為:本持續督導期內,公司資產完整,人員、機構、業務、
財務保持獨立,不存在關聯方違規占有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。
(四)募集資金使用情況
澤璟制藥首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資金專戶,并分別與專戶開立
銀行及保薦機構簽署了募集資金監管協議?,F場檢查人員審閱了公司關于募集資金的
相關內部控制制度,核查了公司在本持續督導期間的募集資金賬戶對賬單、資金支付
憑證及相關的董事會決議、監事會決議、獨立董事意見和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
現金管理的合同、憑證。
經核查,保薦機構認為:本持續督導期內,公司已建立募集資金管理制度,能夠
按照規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資金。公司募集資金不存在被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占用、
不存在違規委托理財等情形,也不存在未經履行審議程序擅自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情
形。公司不存在其他違反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》的情形。
(五)關聯交易、對外擔保、重大對外投資情況
現場檢查人員查閱了公司持續督導期內三會關于關聯交易、對外擔保、重大對外
投資的審議和決策文件、關聯交易等事項的合同及相關財務資料,對公司高管進行訪
談,核查了澤璟制藥的關聯交易、對外擔保、重大對外投資等情況。
經核查,保薦機構認為:本持續督導期內,公司不存在違規關聯交易、對外擔保
及重大對外投資情況。
(六)經營狀況
現場檢查人員查看了公司主要生產經營場所,查閱了持續督導期內公司財務報表
等財務資料,查閱了公司部分重大銷售合同,對公司高管及相關人員進行訪談,從公
開信息查閱了同行業上市公司的相關經營情況,了解近期行業及市場變化情況,了解
了公司董事、高管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情況。
經核查,保薦機構認為:本持續督導期內,公司上市以來經營模式未發生重大變
化,公司業績不存在大幅波動的情況,公司經營狀況良好。
(七)保薦人認為應予以現場檢查的其他事項
無。
三、提請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項及建議
l、請公司繼續嚴格執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,確保信息披露真實、準確、完
整、及時;
2、請公司強化內部募集資金使用規范,
騰訊,持續、合理的推進募集資金使用,有序推
進募投項目的建設及實施。
四、是否存在《保薦辦法》、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規定的應向中國證監會、
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
本次現場檢查中,未發現存在《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》及上海證券交
易所相關規則規定的應向中國證監會或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。
五、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的配合情況
保薦機構持續督導 2021 年現場檢查工作過程當中,公司給予了積極的配合,為本
次現場檢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。
六、本次現場檢查的結論
通過現場檢查,保薦機構認為:公司在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、募集資金使用、與
大股東及其他方的資金往來、重大關聯交易、對外擔保、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符合中
國證監會、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要求。
(全文結束)
(本頁無正文,為《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蘇州澤璟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
2021 年度持續督導工作現場檢查報告》之簽章頁)
保薦代表人:
沈 俊 賈義真
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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